鲤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 挖掘机不能随便上路
本报讯 (记者王丽虹 通讯员苏毓茹)为持续改善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,减少污染物排放,今年以来,鲤城着力加强对推土机、挖掘机、打桩机等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管控,明确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。
据介绍,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装配有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,主要包括工程机械(如装载机、挖掘机、推土机、压路机、沥青摊铺机等)、农业机械、林业机械和材料装卸机械等。
“单位时间内,一台挖掘机的颗粒物排放量,相当于60多辆‘国四标准’卡车的排放量。”鲤城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介绍,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的颗粒物是空气污染源之一,如何加强管控成为空气质量改善的关键一环。
今年以来,鲤城明确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为:城北路—新华北路—新门街—中山南路—义全街—温陵路—崇福路—城北路。整个闭环区域内,严格禁止使用高排放量的道路移动机械。根据相关规定,在禁止区域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,使用排放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,未按照规定加装、更换污染控制装置,这3种行为将被责令改正,并处5000元罚款。目前,鲤城区已全面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摸底调查、编码登记、发放号牌等工作,辖区内持“证”上路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共有515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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